各有關單位:
為落實《推進工業文化發展實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工信部聯政法〔2021〕54號),進一步完善工業文化發展體系,弘揚中國工業精神,促進文化與產業融合發展,培育工業文化的新業態新模式?,F針對以工業園區、工業企業、工業遺產、工業博物館、重大工程項目、理工院校、科研院所等機構為主體開展的項目案例,組織優秀工業遺產保護利用示范獎的評選活動。
經過評選后的優秀案例將在第二屆國家工業遺產峰會進行頒獎,為政府決策布局提供理論支撐和應用價值的對策思路,為工業企業高效應用提供參考,此外,案例還將以智庫報告形式呈報主管部門,后續作為系統內部交流案例的備選庫。
一、征集方向
貫徹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的新發展理念,征集并遴選一批做法先進、成效顯著、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優秀案例。主要征集方向如下:
(一)工業文化地標建設領域。
聚焦有效保護和利用工業的遺存遺跡、標識標記、風情風貌,打造工業化產業園區、特色街區、創新創業基地、文創園區等文化地標。特別是在推動文化保護傳承、產業創新發展、城市功能提升等方面協同互進的有效探索。
(二)工業博物館文化傳播領域。
聚焦收藏、保護、研究、展示和宣傳我國工業發展進程、成果和工業文化為目的而興建的博物館、展館、紀念館等常設場館。特別是在傳播工業精神、講好工業故事、宣傳工業歷史等方面的擔當作為。
(三)工業文化教育實踐領域。
聚焦發揮工業文化研學的教育功能,培育工業文化研學實踐基地(營地)。特別是在創新工業文化研學課程設計,開展工業科普教育,推進工業文化進校園,開展理論研究和教學實踐,將工業文化有機融入精品課程,推動工業文化學科體系建設的有益實踐。
(四)工業旅游創新發展領域。
聚焦打造具有工業文化特色的旅游基地,提升企業形象,推廣企業文化。特別是在推動工業文化服務全民愛國主義教育,滿足并引領人民群眾文化需要,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、文化底蘊和融合創
新能力,在質量、安全、信譽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無不良記錄。
(二)案例應具有較高規劃水平和完整建設方案,具有較強的代表性、示范性、創新性和可推廣性,能充分體現工業文化建設特色,對相關行業或企業具有較強借鑒意義和推廣價值。
(三)允許以聯合體方式參與申報,聯合實施單位數量不超過3家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申報主體填寫《優秀工業遺產保護利用示范獎申報書》(見附件)。申報材料要求描述詳實、重點突出、表述準確、邏輯性強,字數控制在2000字以內。
(二)各申報主體于3月27日前將申報書紙質版一式兩份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15號樓1層。同時將電子版(申報書掃描件和可編輯版)發送至郵箱pengyanshan@miit-icdc.org。
(三)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文化發展中心組織專家對推薦案例進行評審、公示,按程序對外公布推廣。
四、聯系方式
彭艷珊:15801294432(微信同號)
附件:優秀工業遺產保護利用示范案例申報書
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文化發展中心
2023年1月31日
本文內容來自用戶上傳并發布或網絡新聞客戶端自媒體,本站點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,不擁有所有權,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/違法違規的內容,請聯系刪除。